每个人都有权从事体面和生产性的工作,获得合理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以及受到保护免遭失业,不受基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
各国应该:
A. 采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在公营和私营就业中,包括在与职业培训、招募、提A. 升、解雇、就业条件和报酬有关的事务上消除和禁止基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
B. 在所有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各级政府服务和公务工作,包括在警察系统和军队中服役——消除任B. 何基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以确保工作和晋升机会平等,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提高认识方案活动,以反对歧视性态度。